2024年4月27日,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688033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。这一监管措施引发市场广泛关注,部分投资者可能因此获得索赔权利。
专业法律分析显示,根据最新司法解释,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已取消前置程序要求。这意味着,投资者若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遭受损失,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。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主张的损失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等相关费用。
经初步研判,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或具备索赔资格:
在202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,并在3月15日(含)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具体索赔条件需以司法机关最终裁定为准。
专业人士建议,有意维权的投资者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:
1.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
2.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的证券账户开户确认文件
3. 完整交易记录(自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,含当前持仓情况)
业内人士指出,近年来证券民事赔偿机制不断完善,投资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。建议受损投资者及时关注案件进展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同时提醒投资者,证券市场存在风险,投资决策需谨慎。